古人把男婚女嫁、生兒育女按成是“萬世之始”“上以事宗廟”,繼承對祖先的祭祀;“下以繼后世”,使宗族后繼有人。重點介紹南昌人結婚的程序和有特色的習俗。
說媒、換貼:“說媒”是議婚的第一步,由媒婆前來提親,以門戶相當為標準。男女二人在拜堂之前不可相見。正所謂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。
  換貼即“合八字”,“八字”為雙字合,婚事說定。
  訂婚:男家擇一吉日良辰,給女家送禮金(一般為一百二十元,以示女子長壽一百二十歲)、首飾、衣服、換財等禮物以“定聘”,并喝訂婚酒。
  過禮:又稱“行娉”!斑^禮”之日,由男方家抬著“扛箱”,挑著擔子,一路鳴炮、吹打,往女家送的禮品有:成對二牲、公、母雞各一只、豬腳一對、鯉魚一對、及送給新娘的衣服、鞋子、首飾等。
  臘八結婚:臘月初八日為佛祖成道日,俗謂此日太歲休閑,無煞星管事,為婚嫁吉日。民間稱(南昌話)“臘八結婚不用揀日子”,于此日辦喜事者甚多。亦說源于乾隆游江南在南昌準許結婚的日子。
  哭嫁:“哭嫁”沒有固定的唱詞,由新娘的母親先哭,教女兒如何為人。新娘又哭訴女兒沒有盡到孝心等,這項哭嫁的過程,從頭天晚上一直延續到第二天花轎進門。
  迎親、踩柴:迎親的花轎需八人抬著,配上“扛箱”,所有的物品上都灑有紅紙屑、松柏,并放上紅蛋、“喜”字剪紙。
  女方用鞭炮相迎。迎親的在門外嗩吶大作, 以示“催妝”。女方收下伴送三禮,借東西不足大罵男家,男家借辭解釋與女家對罵,雙方爭執不休,正所謂“越罵越發”。
  一聲炮鳴,吹打齊響,新娘的父母早已腳踩四塊紅紙包的木柴,坐在正廳的木椅上,以示看守家財。廳門口放著一個“千里眼”,新娘由長兄從床上抱出,越過“千里眼”,直入轎內。
  拜堂:新娘由伴郎領著,新娘由伴娘攙著,在眾人的喝彩聲中步入喜堂,開始了莊嚴而隆重的拜堂儀式。喜堂中燈火輝煌、香燭已燃。在司儀的指揮下,新娘、新郎一拜天地、二拜高堂、然后夫妻對拜。新婚夫婦向主婚人、證婚人、媒人以及長輩、兄長們一一對禮。
  打新娘:俗語(南昌話)“打是親、罵是愛,不打不罵不是愛”,觀者輕輕拍打新娘,以示親切,最后由新郎拉著一條打有同心結的大花綢,新娘牽著另一端由伴娘攙著進入洞房。觀者同時發出喝彩聲,并再次向他們撒早谷經示祝賀。
  偷房:好事逗玩者夜間潛入新房,將新婚夫婦衣褲鞋帽等偷出,次日敲鑼打鼓抬著游行,然后送回。辦喜事的人家要放鞭炮迎接,并設酒款待。